《The Minimalist Entrepreneur》讀書心得 2- 探索一人公司和個人品牌:資深創作者 Nathan Barry 的 3 個內容創作心法,幫助他 4 年內打造年收破 8 百萬的電子報公司–ConvertKit (這 3 個心法能幫助你
2023 Sep 04 讀書心得 一人公司
這是《The Minimalist Entrepreneur》讀書心得的第 2 篇。
在上篇文章中,我們提到
- Sahil Lavingia 是誰,他為什麼要創辦軟體公司 Gumroad
- 他人生中的重大挫折,夢想將 Gumroad 變成獨角獸但差點害公司倒閉
- 他在經營公司上的思考轉變,成為一位極簡創業家
- 極簡創業家是什麼,為什麼要成為極簡創業家
- 極簡創業家跟普通的創業家,在根本上有什麼差異
呼...上一篇提到了非常多內容。
這一篇會讓大家喘口氣,只講一個大重點–創作。
我會分享
- 創業順序:說明為什麼要先創作再創業
- 創作心法:幫助你持續在網路上創作
- 親身實踐:聽到我的第一手經驗
泡杯咖啡,好好享受這篇文章吧 ☕
P.S. 如果你還沒看過第 1 篇文章,建議 點這裡 回頭看完後再回來。
創業順序:為什麼要先創作,再創業
極簡創業家 (Minimalist Entrepreneur) 會先透過「創作」來發現市場,證明可行後再準備創業。
書中有個例子是這樣的。
Max Ulichney 是一位居住在洛杉磯的藝術指導和插畫師。
白天他在一家大公司工作,賺錢來支付日常開銷。晚上他會抽出幾個小時,來做自己的作品。
這家大公司是一間創意代理機構,Max 在裡面擔任藝術指導已經十五年了。平時他會使用一款 iPad 應用程式–Procreate 在會議中畫畫表達自己的想法。
某天,Max 決定將他一些平時使用的 “數位筆刷” 賣給其他 Procreate 使用者。
這項決定,讓他賺進了數百美元。
「有意思,沒想到我賣自己的筆刷還能賺到不錯的收入呀!」
他發現銷售這些數位工具,竟然可以當成一門生意來作。
兩年後,Max 已經可以靠賣筆刷成做獨立創作者維生。他辭去了代理機構的工作,全職投入於 Procrete 的周邊創作。
他甚至成立一家公司,就叫做 Maxpacks。
像 Max 這樣的“先開始創作,再開始創業”的故事,在生活中還有上千個。
你可能會想:「這樣每個人都在 Facebook 上發文、YouTube 上發影片,大家不都是創業家了嗎?」
事實是,會主動創作的人少之又少。
請看下面這張圖:
這張圖的作者是 Ben McConnell 和 Jackie Huba ,他們稱為“1% 法則”。也就是在網路上出現可以創作的地方,
- 只有 1% 的人會創作新內容
- 9% 的人會貢獻自己所知道的事情(例如留言)
- 90% 的人是被動吸收
持續創作內容的人,沒我們想的這麼多。
如果要讓自己被注意到,就要成為那 1%。
問題來了:該怎麼持續創作呢?
下面我們來看看 ConvertKit 老闆 Nathan Barry 建議的 3 個創作心法。
創作心法:幫助你持續在網路上創作
ConvertKit 是一個知名的線上電子報軟體,深受行銷人員、自媒體創作者的喜愛。
ConvertKit 的老闆–Nathan Barry 自己就是自媒體創作者出身,他知道創作者心中的酸甜苦辣。除了提供好用的電子報軟體之外,他還時常分享創作的秘訣。
在網路上創作,是一條漫長的馬拉松。
他說:
在網路上創作有 3 個重要原則,分別是
1. Work in public (在大眾面前創作)2. Teach everything I know (教所有我會的東西)3. Create everyday (每天創作)
他甚至還把這 3 個原則做成海報,貼在 ConvertKit 的牆壁上。
原則 1. Work in public (在大眾面前創作)
對外宣布及展示你在做的事,可以增強你的動機。
例如你想減肥,目標是一個月減 5 公斤。那麼你每天 PO 一張自己的體重照片,公開給你的朋友看。每天的目標若達成瘦 0.16 公斤,大家會給你按讚。而你因為不想辜負大家的讚,而持續運動往目標努力。
同樣的道理也能運用在創作上。
不論你要寫作、拍短影片、錄 Podcast,每天在社群媒體上公布你的過程與進度,都可以增強動力。
讓社群中的朋友或陌生人,陪伴你一起往前走。
原則 2. Teach everything I know (教所有我會的東西)
這一點我特別有共鳴。
有 3 個優點:
- 透過分享和網友建立關係,他們會視你為老師。當他們有這方面的問題時,第一個時間就會先想到請教你
- 如果你有在賣產品/服務,能夠向目標客戶展示產品優勢在哪裡。透過公開、有意義的分享,可以讓客戶自己判斷要不要跟你買
- 可以教客戶如何正確使用你的產品。客戶得到成功後,會到處幫你宣傳甚至成為鐵粉。
稍後分享我自己的實踐。
原則 3. Create everyday (每天創作)
跟自己約定:「每天我都要在網路上出現一下。」
這裡的「出現」,指的是每天都分享一些新學到/已經會的內容。
Show up 的概念非常重要,當我們準時的在網路上 “現身” (發表文章或進行任何創作時) 時,就會開始累積觀眾。網友會想:「今天朱騏又來分享什麼有趣的東西了 ?」
久了,一群固定的粉絲就慢慢培養起來了。
親身實踐:聽到我的第一手經驗
Nathan Barry 的 3 點建議都很棒,但我對第 2 點特別有共鳴。
許多人剛實踐 Teach everything I know,最常碰到的心魔就是:
我算哪根蔥啊,真的有資格可以分享嗎?
2019 年我開始在 Medium 上寫作時,就有這樣的困擾。
直到我看到創業家 Gary V 的《我是 Gary V》時,才轉念了解:
讓學習的過程成為個人品牌內容的一部分。…以任何可用平台記錄自己真實的生活,說出自己的真心話,讓人們了解你是誰,然後讓他們看著你如何成長為自已想要的樣子。
不要認為自己一定要是「專家」才能教學,而是只要我們有經驗就可以分享出來。
像是我今年就嘗試 3 個全新的專案:
分享這些專案的案例與經驗教訓,幫助未來有機會做這些專案內容的人。
現在我們了解了怎麼創作,但下一個問題出現了:我們要在哪裡創作呢?
Sahil Lavingia 建議:從社群 (Community) 開始。
這一點我們下一篇文章繼續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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